新绛
新绛新绛县,周为荀国为晋所灭;晋献公九年(公元前668年)至晋景公十五年(公元前585年)为晋国国都故绛,战国始先后称汾城、临汾;后周明帝武成二年(公元560年)改称绛州;民国(公元1912年)废除州治,取“咸于维新”之意,又别于绛县,改称新绛。“春秋末期,在农业发达、人口集聚的河谷平原地区,已兴起了如绛邑(新绛)、平阳(临汾)、晋阳(太原)等著名的城市。”晋献公在这里拓疆开土,给晋国的强盛奠定了基础;晋文公在此成就一代霸业。汉书曰:“参与晋星,其民有先王遗教,君子深思,小人俭陋。”宋朱熹唐风传曰:“其地土瘠民贫,俭勤质朴,忧深思远,有唐尧遗风。”这里是晋南地区唯一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,长期为